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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5〕6号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1674时间:2015-01-09

【摘要】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5〕6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我市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一批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已完成,共有5227名医师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另有82名医师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根据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结果,本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分数线定为50分。本次业务水平测评共有5083名医师测评合格,合格率为97.25%,另有142名医师测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72%。

  根据原卫生部2007年印发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给予142名测评不合格医师暂停执业三个月,暂停执业期间由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定考办编印的医师定期考核大纲和考核指南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接受培训并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后发放考核合格证书,恢复执业,两次补考不合格者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根据原卫生部2007年印发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第十三款规定,认定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中82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本次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为考核不合格。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准予该82名医师按规定参加市定考办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后发放考核合格证书,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者,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附件: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及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业务水平测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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