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1875时间:2015-03-03
【摘要】2012-201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开展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
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为因事未参加2014年10月26日第一次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第一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未合格需补考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1、医师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内容包括医师须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内容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大类别,不再分具体的专业。
3、考试试卷是以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的国家级题库进行组卷,所有考生随机抽取试卷考试。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计算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小时,试卷为随机抽取。
三、考试安排、准考证发放
1、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上午,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4089号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西丽湖校区)
交通指南: 地铁环中线 西丽站,公交316、226、101、104等均可到达。
2、考试前一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纸质准考证发送至各考核机构,由各考核机构负责将纸质准考证发放到各卫生机构的考生手中。
3、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考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四、考前培训
医师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为了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中国医师协会编撰了培训教材,该教材配套提供网络学习平台,教材征订采取医师自愿购买的原则,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获悉征订信息。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西路3019号时珍大厦16楼(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亚帆 联系电话:82126089、82125476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咨询QQ群号:327608264,99121674,805048748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