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第八届“中国医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1232时间:2012-02-27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及优秀协会工作人员的规定”,2003年经卫生部批准(卫人工便函[2003]99号),同意中国医师协会设立医师奖。
“中国医师奖”(以下简称“医师奖”)是卫生部批准中国医师协会设立的行业协会的最高奖项,旨在通过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队伍的优秀代表,弘扬当代医师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中国医师协会已成功举办了七届中国医师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第八届医师奖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卫生部文件精神,将重点表彰奖励基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医师。
现将第八界“医师奖”推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弘扬医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医德医风堪称楷模;
2、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成绩和业绩突出,受到社会和患者广泛好评;
3、医师协会会员;
4、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一线工作时间全年超过8个月的临床、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等医师;
5.已获得过白求恩奖章和本奖项的医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各会员单位在全市执业医师范围内推荐一名第八届“医师奖”候选人预备人选,于3月6日前报送深圳市医师协会.再有医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根据国家医师协会分配给我市的候选人名额讨论确定候选人后上报省医师协会。
三、报送时间: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12年3月6日前按要求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深圳市医师协会,逾期则视为弃权。
联 系 人: 张树本 手机:13686808068
付 琳 手机:1363293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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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