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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1205时间:2013-03-20

【摘要】关于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市医师协会章程》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会员要按期缴纳会费。经2012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深圳市医师协会会费交纳方式及标准》(见附件)。请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将2013年度应缴会费汇至深圳市医师协会帐号。

  开户名称:深圳市医师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

  银行账号:443 066 443 018 010 032 288

  附件:《深圳市医师协会会费交纳方式及标准》

  联 系 人:张君雁  手机:13927450483

              付  琳:手机:13632935152

深圳市医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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