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宗旨: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动态协会要闻详细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启动仪式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3463时间:2016-01-31

【摘要】

     1230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市卫计委、市广电集团、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市医师协会联合在中心书城广场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启动仪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体育室主任丁巍、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副司长赵宁、深圳市卫计委主任罗乐宣、深圳市医师协会会长杨卓欣、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天星等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深圳市医师协会代表、市人民医院胸外科医生王光锁宣读了《深圳市医师协会给全市执业医师的倡议书》。

借鉴律师、注册会计师“业必归会”的制度,《医疗条例》也建立了医疗机构和医师的“业必归会”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等方式将部分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医疗行业组织承担。全市4500多家医疗机构和4万多名医师应当在2017630日前加入深圳市医师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市民如果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师的执业行为不符合规定,可以依法向市医师协会投诉或者举报,市医师协会将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医疗条例》规定,原本由深圳市卫计委及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医师执业注册和备案等职责,也将转由深圳市医师协会履行。201711-630日期间,医师执业注册临时办事地点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第5960号窗口。

上一篇: 深圳市医师协会王天星常务副会长看望坪山区...

下一篇: 深圳市医师协会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