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医疗质量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3498时间:2017-09-30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医疗质量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421号)下载链接:http://www.szysxh.cn/Download/Download.aspx?file=4AF2136661C347BBA6B4D8A7864DB2B5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全市所有医院按照此通知文件要求,对照医疗质量巡查表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医院自评,并登录广东省医疗质量巡查系统http://medicalqi.maywide.com/ylzl/完成填报工作。各医院账号可在系统网页上点击“首次使用”扫描二维码登录,下载使用手册。
二、请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巡查工作,包括全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每家不少于2天)、龙岗区、大鹏新区各加查1家一级公立医院(每家不少于1天),于2017年10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医疗质量巡查系统(账户名和密码见附件)提交巡查结果,报送巡查工作总结电子版至我委医政处。
三、请市医师协会负责社会办医院医疗质量巡查工作,包括全部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家不少于2天)、抽查1家一级综合医院(每家不少于1天),于2017年10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医疗质量巡查系统(账户名和密码见附件)提交巡查结果,报送巡查工作总结电子版至我委医政处。
四、市卫生计生委拟于2017年10月下旬对各级医院巡查工作进行抽查,并适时召开医疗质量巡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
五、省卫生计生委拟于2017年11月15日前出具医院医疗质量巡查质控报告,各医院应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委医政处。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