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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修订)立法研究深圳座谈会在深圳市医师协会顺利召开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1164时间:2019-08-06

【摘要】《执业医师法》(修订)立法研究深圳座谈会在深圳市医师协会顺利召开

    中国医师协会《执业医师法》(修订)课题组于2019年8月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医师协会会议室召开了《执业医师法》(修订)立法研究深圳座谈会。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宇、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蔡宜静、武颖、深圳市医师协会会长杨卓欣、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王天星、副秘书长张树本、叶春杉、张毅宏、法律顾问庹明生、医师代表卢振权等人出席了会议。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邓利强主任介绍了此次来深调研的目的。他表示:《执业医师法》实施14年来,迎来了首次的修订,这意味着现行的《执业医师法》已不再适应我国当下的基本国情,其内容需重新审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2年有余,从各方面的数据来看,结果都是可喜可贺的,此次《执业医师法》的修订也希望能从深圳模式中总结出一些先进经验。

    深圳市医师协会杨卓欣会长首先对中国医师协会《执业医师法》(修订)课题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杨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深圳市能够率先推出《深圳市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在深入开展医疗体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职能转移,权利下放,深圳市的医师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开始向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迈出了第一步。

    深圳市医师协会王天星执行会长就《条例》实施两年来,深圳市医师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协会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汇报。

    接下来,与会双方从“业必归会”、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定期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执业医师责任保险、医师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最后,中国医师协会谢启麟副秘书长对会议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提出,《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中国的医疗卫生法制建设意义重大,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完善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成为必要。深圳市医师协会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亮点,《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关系到全国所有医师群体,因此《执业医师法》(修订)课题组此次来深调研,是想将深圳市的先进经验应用到全国,本次座谈会进一步丰富了行业管理制度的思路,为《执业医师法》的完善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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