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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师定期考核漏报人员补报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7370时间:2016-12-23

【摘要】

各区卫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考核机构、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医政[2016]221号)精神。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按要求,已在11月27日在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大部分医师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由于部分卫生机构负责人、医师定期考核系统操作员对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政策了解不深刻,或不熟悉系统操作、误操作等原因导致部分医师未参加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12月24日开启最后一次补报工作,就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1、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http://drams.szsmda.org.cn),将于12月24日开启上报功能。请各卫生机构认真核实遗漏的医师人员名单,做好漏报人员上报工作,上报功能将于元月5日关闭;

     2、各考核机构于2017年元月6日至2017年元月12日完成各卫生机构上报的医师考核名单的审核工作;

     3、各卫生机构于2017年元月13日至2017年元月20日完成漏报人员的考核程序评定工作;

     4、各考核机构于2017年元月21日至2017年2月10日完成补报人员的考核程序审核工作。

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并督促本辖区卫生机构按要求及时将漏报考核人员名单上报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督促所辖卫生机构上报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单。并做好补充业务水平测评人员的信息审核、内容评定等工作,使业务水平补测能按时完成。  

因个种原因未补报的由责任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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