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5691时间:2017-03-01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18日上午开展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
医师定期考核第二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为因事延期未参加2016年11月27日第一次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第一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未合格需补考执业(助理)医师。
二、 考试内容及形式
1、医师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内容包括医师须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内容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大类别,不再分具体的专业。
3、考试试卷是以国家级题库进行组卷,所有考生随机抽取试卷考试。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计算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小时,试卷为随机抽取。
三、 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方法
1、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上午,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第一教学楼(学思楼)。
交通指南:地铁环中线留仙洞(C出口),公交382、m385、235、797等均可到达,站台名称:深职院西校区。
2、各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及时通知考生,考生于3月8号后自行前往深圳市医师协会官网(http://www.szsmda.org.cn)点击“深圳市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准考证打印”的图标。
3、进入准考证查询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准考证,进入打印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进行准考证打印。
4、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立即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及考试科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在3月14日前与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125476、82126089。
5、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考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四、 考前培训
医师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为了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本市采用国家医师定期考核题库编制了培训教材,可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学习网购买教材。征订采取医师自愿购买的原则,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获悉征订信息。
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免耽误考生考试。
相关网址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
http://drams.szsmda.org.cn/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网络培训网网址:
http://shenzhen.exam.1pluse.com
深圳市医师协会网址:
http://www.szsmda.org.cn
联系人:王亚帆 联系电话: 82126089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咨询QQ群号:327608264,99121674,
深圳市医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附:考试人员名单
http://www.szysxh.cn/Download/Download.aspx?file=935731D0AE8D44E381D733FD955C32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