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4779时间:2019-03-14
【摘要】关于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27日开展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
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对象为因事延期未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未合格需补考执业(助理)医师。
二、 考试内容及形式
1、医师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内容包括医师须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内容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大类别,不再分具体的专业。
3、考试试卷是以国家级题库进行组卷,所有考生随机抽取试卷考试。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计算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小时,试卷为随机抽取。
三、 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方法
1、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理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留仙大道2190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第一教学楼(学思楼)。
交通指南:地铁环中线留仙洞(C出口),公交382、m385、235、797等均可到达,站台名称:深职院西校区。
2、各考核机构、卫生机构及时通知考生,考生于4月10号后自行前往深圳市医师协会官网(http://www.szsmda.org.cn)点击“深圳市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准考证打印”的图标。
3、进入准考证查询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准考证,进入打印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进行准考证打印。
4、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立即核对本人基础信息及考试科目是否准确,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在4月20日前与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125476、82126089。
5、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考场,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四、 考前培训
医师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医师知识更新和学习,为了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本市采用国家医师定期考核题库编制了培训教材,可在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学习网购买教材。征订采取医师自愿购买的原则,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获悉征订信息。
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免耽误考生考试。
附件: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第三次业务水平测评考试人员名单
http://www.szsmda.org.cn/Download/Download.aspx?file=D40C12326FFA414482B96737CC2435B2
相关网址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
http://drams.szsmda.org.cn/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网络培训网网址:
http:// shenzhen.exam.1pluse.com
深圳市医师协会网址:
http://www.szsmda.org.cn
联系电话: 82125476 82126089
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咨询QQ群号169212875, 99121674,80504874(满),327608264(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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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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