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温馨提示
作者:深圳市医师协会来源:深圳市医师协会点击:31264时间:2018-03-06
【摘要】自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含当天)起,医师注册业务受理窗口将全面施行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如医师个人或单位未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提交相关业务的,窗口不予办理。
关于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温馨提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卫函[2018]204号)文件,为加快广东省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进度,自2018年3月12日起,深圳市医师协会医师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实施如下:
一、 各医疗机构需按时完成电子化注册账户激活工作。
(一)已获取医师电子化注册(机构端)账户密码的标准医疗机构(含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会办门诊部、中医馆、诊所、医务室、卫生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于2018年3月11日前完成本机构内医师电子化注册账户的注册及激活工作。
(二)非标准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防保健中心、预防保健所、慢性病防治站、卫生防疫站等设置医疗机构)的完成工作不在此要求时限内。
(三)医师注册以下情况暂时不在电子化注册范围:单位名称发生变更(集体变更)、医师遗失补证、医师执业信息丢失补录。此外军队、武警医师变更未进行电子化注册的地区暂时可以提交纸质材料到窗口办理(已开展电子化注册的军队、武警医师的地区必须走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执业注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等事项的办事流程及申请材料暂无发生变化。如有另行通知。
二、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网址:http://gd.cndocsys.cn/。(注:医师电子化机构端要选:医师电子化注册项的中间机构端入口才可以)。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及医师个人端系统操作指南详情可到下载中心下载,另外相关业务申请自行参考医师注册办事指南,请各医疗机构及医师认真研阅。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参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微信公众号:szsmda)。
三、自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含当天)起,医师注册业务受理窗口将全面施行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本市医师办理注册或变更事项时均需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取得拟执业机构的网上审核同意后,打印该医师的业务审核申请表,再携带所需的相应纸质材料到市医师协会医师注册窗口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1)
四、请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严格按以上时间截点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机构端)账户激活工作,并落实到本机构内的医师个人,以免耽误本机构内其他医师注册或变更事项等工作。
负责部门:医师注册办公室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755-25855178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医师注册窗口对外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大厅
市医师协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1:医师注册办事流程图